为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公平竞争,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明确自2020年11月9日起,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施行备案管理。
《备案办法》明确,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应当向财政部、证监会备案。备案实施全程网上办理,可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或证监会备案系统中择一填报备案信息,财政部、证监会通过系统间信息推送的方式实现备案信息共享。在资产评估机构所提供的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财政部、证监会沟通一致后分别通过网站等方式,同时公告备案资产评估机构名单及相关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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